萌芽阶段:只有表演者,没有表演团体。这时期的黄梅戏在宿松、怀宁的皖江一带(现在的安庆地区),只是一些农民、手工业艺人如竹木匠、织工、裁缝等用山歌、茶歌等结合旱船龙舟民间歌舞形式,在庙会上或过年过节时演出、演唱,他们由一人牵头,把志愿者联络在一起,业余时间,自由结合,演唱完毕,各自散去,下次再演唱,重新组合。而这一次的组合,与上一次的人员,就不一定相同了。这种演出、演唱,纯粹是自娱自乐、与人同乐的性质,并不是以此为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。所以说,早期的黄梅戏,还没有形成真正的表演团体。 早期阶段:相对固定、人员很少、形成业余或半职业的班社黄梅戏从山歌、茶歌、采茶灯、凤阳花鼓调的演唱,发展到有简单故事情节的二小戏、三小戏的时候,演唱者们,便不能如先前那样随意演唱了。由于是戏的演出,必须有排练,有服装、道具等戏剧所需要的程序和要求,业余时间则不够,加之,这种演出可能变成表演者的职业或半职业,他们便自然结合成一个团体。这就有了早期相对固定的黄梅戏班子,即现在称之为表演团体的。这个时期的班子,有的是短期的,有的是季节性的,基本是业余性或半职业性的。大多没有固定的班子,内部松散,组织结构不完整,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人员出入自由,因表演的内容不大,剧中的人物不多,只不过三两出二小戏(小生、小旦)和三小戏(小生、小旦、小丑),所以班子的人员很少七八个人即可,所谓七忙八不忙这是黄梅戏班子里流行的一句俗语,就是说,这个班子七个人,就忙些,有八个人就不忙了。因此说,中期阶段的黄梅戏,已经有了一些相对固定的,人员很少的,但是业余或半职业性的表演团体。